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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甥受伤,赵某急着去看,偶遇快递员李某的车子挡住去路。因觉得李某挪车速度慢,他干脆一脚油门撞了过去。3月22日,北京密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,赵某赔偿修车费用2380元。
送快递的李某平时开的是老丈人刘某名下的车子,这起案件也是老丈人作为原告。刘某的起诉书中,对事件过程有他的描述。他说,2020年9月4日,李某驾车送快递。当天11时30分许,李某在某村北侧的道路上,遇到赵某的车迎面过来,赵某要求李某倒车让路,但李某倒车过程中,赵某嫌倒车太慢,就开车撞过来。李某下车理论,二人发生了肢体冲突。“事后我支付了修车费2380元。因被告态度恶劣且拒绝赔偿,我才起诉,请求法院依法判决。”刘某说。
被告赵某则描述了一个不尽相同的案情。他说,事发之前,他接到妹妹的电话,说她孩子腿受伤了,让他赶紧帮忙送医院。“我着急开车赶过去,路上碰到李某,他的面包车挡住路了,我车过不去。当时李某在面包车上,我老远就按喇叭,对方没动,靠近后,我从车窗探出头来跟李某说我有急事要过去。李某就下车了,我俩就抓挠起来。我就开车把面包车顶了,就想着让他挪车,没想到把车撞坏了。原告修车费太高了,我不同意赔偿。”
密云法院根据各项在案证据,经审理查明,事发当日中午,李某驾小型面包车派发快递,并将车辆停放在路边。赵某驾车至此,认为李某的车辆停放位置不当,挡住了自己的去路,故鸣笛让李某让行。让行过程中,赵某嫌李某挪车慢,驾车撞向对方的面包车,造成对方车辆大灯及保险杠受损、车漆多处剐蹭。事发后,李某自行支付了修车费2380元。
最终,法院依法判决赵某赔偿原告刘某的全部损失。法官表示,赵某担心会车时无法顺利通行,因此鸣笛让李某让行,这本无可厚非。但在李某倒车时,赵某即开始骂骂咧咧,继而恶意开车撞向李某车辆,造成车辆受损。赵某的行为是典型的“路怒”!后李某报警,赵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期间,非但不思悔改,反而继续谩骂、吵闹。后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了赵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本案中,法院主要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审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侵害他人财产的,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。综合双方举证,法院依法判决赵某赔偿原告的全部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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